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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供水费用标准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 更新时间:2010-12-8 9:52:00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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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心城区水价标准
用户类型
基本水价
代收污水处理费
综合水价
备注
居民生活用水
1.04
0.8元、
40立方米以上
1.00计算
1.84
商业、建筑、宾馆、饭店、旅游业用水、归属经营服务用水。
行政事业用水
1.15
0.80
1.95
工业生产用水
1.27
0.80
2.07
经营服务用水
1.86
1.20
3.06
特种行业用水
5.50
2.60
8.10
批准单位机关
市物价局宜市价费字(2007)9 号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08078B
宜春市物价局
计量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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