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详细]

组长:凌成卫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漆圣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区直及驻区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监察局,由杨荣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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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经济开发区创建“平安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 更新时间:2010-12-13 15:05: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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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经济开发区创建“平安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现将《宜春经济开发区创建“平安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综治 平安企业   方案 通知
 
宜春经济开发区
创建“平安企业”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 “平安企业” 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监管服务于企业发展为宗旨,通过落实打击、防范、控制、管理、教育等综合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企业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创建“平安企业”活动是深化“平安园区”建设的有力措施,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企业内部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明显提高,平安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员工违法犯罪。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分管政法综治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开发区综治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公安分局内),负责 “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四、主要工作
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和谐稳定的周边环境、良性互动的用工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敌对分子渗透破坏活动,认真做好企业防聚众闹事、进京滋事、危害公共安全等事件。
(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要成立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及疏导的工作机制,引导员工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力争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与企业外部沟通联系,及时排查处理因外部引起的纠纷,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健全保卫机制。根据企业保卫工作需要,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企业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做好人员出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治安巡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应立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四)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生产、物品票据、消防交通、教育培训、治安刑事案件报告等制度,做到企业有自查自纠,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位。
(五)维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严格落实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重点保卫单位和要害部门的监控和防范,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六)整治优化治安环境。把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园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从综治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化企业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推行“警企联动”等有效做法,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治联运的治安防范网络。
(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八)开展宣传教育。丰富企业文化生活,营造扶助良好、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开展法制宣传、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员工对“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5月21日-6月21日)。通过走访企业、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广泛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呼声,摸清企业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经营安全等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2日—6月30日)。召开 “平安企业”创建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企业”的意义。同时,通过走访企业,宣传创建内容,动员企业业主参与创建活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0年10月)。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检查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进入企业认真调查和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以提高创建工作整体质效,推动“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促进“平安园区”建设。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区内企业向 “平安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平安企业自评情况,由“平安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等组成考评验收小组,组织考评验收,对达到优秀的企业授予 “平安企业”称号。
六、创建管理
创评活动实行年度考核制,一般在每年年终进行考评授牌,动态管理,一票否决。
 
 
 
 
 
 
 
 
附件1:
 “平安企业”标准
 
一、设立专门机构
1、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综治办公室要配备1—2名专(兼)职综治工作人员。
2、建立巡逻队、护厂队、护院队,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和治安巡逻制度;一定规模的企业(员工超过100人)必须聘用正规专职保安人员,做好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3、建立矛盾排查组织、治保组织、调解组织,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完善制度
1、健全领导机制,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对治安防范工作有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综治工作制度。
三、工作落实到位
1、主动接受开发区综治办、公安分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积极参与平安园区共建活动。
2、认真抓好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内部物防、技防设施完备、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防控有成效;内部保安巡逻队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运转正常。
3、建立法制教育制度,聘任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四、达到具体标准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得到加强。无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无敌对分子“组党结社”和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事件,无失泄国家机密的案件。
2、治安状况良好。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操控的生产环节。
3、安全生产形式平稳。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不发生严重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交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特大、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5、抓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高腐蚀性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要化学品库、试验室、财务室的管理,严防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丢失、中毒、火灾事件的发生;
6、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无高层主管严重违纪和犯罪案件。
7、反邪教工作得到重视。无“法轮功” 等邪教分子捣乱破坏事件,无新滋生的“法轮功”习练者。
8、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稳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建立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无“民转刑”案件,无职工越级上访,无群体突发性事件。
 
附件2:
 
取消“平安企业”标准
 
1、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混乱,无内保力量,无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必要的安保设备。
2、企业安保力量不到位、安保制度形同虚设,导致企业连续发生盗窃案件的。
3、企业内部治安状况恶劣,多次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长期存在影响恶劣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不当,造成危险物品丢失、人员中毒、火灾事件的发生。
5、因企业自身问题(如劳资纠纷等),引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未及时报告公安分局并积极控制事态发展的。
注:只要发现企业存在以上中的任一项问题,立即取消其“平安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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